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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供销社认真开展2016年第十期“主题党日+”活动
浏览次数:2510   发布时间:2016-10-11 文章来源:本站

通城县供销社认真开展2016年第十期“主题党日+”活动

根据《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主题党日+”长效机制的通知》(隽办发【2015】25号)、《中共通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以“主题党日+”为载体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隽办发【2016】24号)要求,县供销社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一、高度重视。县社党组高度重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制订了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二级单位党支部结合重阳节看望慰问老干部、老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县社机关党支部于2016年10月10日下午组织机关全体党员统一佩戴党徽、《党章》开展活动。由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卫平同志领诵《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章至第十一章;胡轶群同志学习周恩来同志有关共产党加强自我改造和党性修养论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毛汉明同志学习了中共湖北省纪委通报和市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党组书记、主任吴发同志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收手收敛,知止知畏,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三、积极补缴党费。全体党员按规定标准缴纳了党费,并补缴(2008-2016年)党费。

四、积极开展慰问老党员、老干部活动。10月9日重阳节,县社机关组织召开了老党员、老干部座谈会,广泛征求老干部对供销社发展、创新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慰问了部分老党员、老干部。

五、各二级单位党支部由支部书记领学了《党章》第九章至第十一章。按县社制订的活动方案开展了系列活动。

 

                                0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