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116 发布时间:2016-07-11 文章来源:本站 |
通城县供销社认真学习省委关于《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责暂行办法》和省纪委有关通报
通城县供销社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和下属企业经理(主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集中学习了《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十二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并开展大讨论。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深刻体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主义,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压实到基层,把正风反腐的疾风势传导到基层。
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带头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律。立足本职岗位,做“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