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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供销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次数:2999   发布时间:2016-07-06 文章来源:本站

隽供发〔2016〕3号

 

关于成立供销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公司、基层社: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严肃追责问责,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经县社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  发

副组长:毛汉明  胡卫平  廖光明  胡四雄

成  员:洪国庆  胡轶群  黄胜雄  胡小成

        李友甫  陈三兵  罗建甫  张贵林

        皮中林  黎育甫  陈  辉  刘少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0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