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930 发布时间:2016-07-06 文章来源:本站 |
通城县供销社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情况
县委督查室:
根据中共通城县委关于印发《通城县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隽发【2016】1号)精神,县供销社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遵循一岗双责,党政问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经济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建立惩防体系的同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健全领导机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工作。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社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是2016年2月23日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布置2016年供销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订了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二是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班子成员对二级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包保;三是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与党员干部签订了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承诺书;四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春节后,县社党组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二级单位支部书记,经理(主任)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中纪委、省纪委、市、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文件(通报)精神,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了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增强了反腐倡廉的信心,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二、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县社党组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订了《关于供销社开展“五个下沉”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隽供发【2016】2号)。
三、认真及时办理信访件。
2016年2月份接到县纪委转来职工反映麦市供销社负责人有关情况信访件后,县社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工作专班,调查核实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及时呈报县纪委信访室,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廉政约谈。
四、认真贯彻落实廉政谈话制度。
一是针对供销系统个别企业非生产性开支偏高的问题,党组书记吴发同志对个别法人代表进行了约谈,要求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断降低非生产性开支。
二是推行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二级单位干部的任命,均实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五、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加大监督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运用各种力量,全方位进行监督是不断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一是实行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加强监督力度,县社实行了重大决策召开主任办公室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全社和机关的大事要事,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二级单位书记、经理(主任)一起参与商讨,共同决策, 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合理性;三是加强了门店出租管理,规定各单位门店发包由法人单位负责,县社派出工作专班进行监督指导,实行公开、公平,增大了透明力度,杜绝了暗箱操作现象。
六、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供销社人多、下岗职工多、特困职工多,企业收入少,负债重。为了解决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县社党组积极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一是提高了下岗职工生活费。将女40岁以下,男50岁以下下岗职工生活费每年每人2000元提高到每年每人3600元;女40岁、男50岁以上职工生活费从每年每人3600元提高到每年每人4800元;女45岁、男55岁以上职工生活费每年每人4800元提高到每年每人6000元,从而解决了下岗职工的实际困难;二是实行了医疗保险全覆盖;三是创立“温暖工程”。“温暖工程”是供销社2015年初创立的一项扶贫助困的善德爱心工程,是爱心奉献的义举工程,是供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爱心和助困的具体表现,由供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创业、经商成功人士募捐成立的扶贫助困工程。从2015年元月份启动以来,到目前为止,已募捐资金127200元,共慰问困难职工156人,贫困助学22人,共帮扶金额98000元。充分体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密切了干部、党群关系,解决了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化解了不少矛盾,确保了社会稳定。
通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0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