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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将通城县供销合作社纳入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请示
浏览次数:33153   发布时间:2016-07-06 文章来源:本站

咸宁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22号)文件精神,加快通城县供销合作社改革步伐,经研究,决定申请将通城县供销合作社纳入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一、基本情况

通城县位于湖北省东南端,湘、鄂、赣三省交界处,版土总面积 1131.92平方公里 ,辖9镇2乡,共181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47.7万人。县城北靠武汉,南极长沙,西邻岳阳,东通九江。武(汉)--长(沙)公路,通(城)--临(湘)公路,通(城)--修(水)公路,杭瑞高速、武深高速、通平高速,岳九铁路沟通了通城与周边各大中城市的联系。“十二五”期间赶超跨越,奋勇争先,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主要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2.3%,是“十一五”期末的1.8倍;财政总收入年均递增23.7%,是“十一五”期末的2.9倍;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递增23.8%,是“十一五”期末的3倍。规模工业企业总数达到81家。2015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10亿元;工业总产值10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6亿元;财政收入完成6.1亿元。2012年以来先后三次获得 “全国科学发展先进县”。

在湖北省供销合作联社和咸宁市供销合作社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城县供销合作社立足服务于“三农”,以盘活资产上项目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和社有资产的开发,为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流通,健全农村市场体系,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供销合作社基础扎实。通城县供销合作社,现有电子商务、中药材、烟花爆竹、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茶叶、汽车修理、再生资源等八家公司。近年来,实施建设项目6个,改造或新建面积28968平方米,总投资资产额达1938万元;恢复乡(镇)基层社11个,其中:重点改造基层社1个。升级改造村综合服务社40个,成立农资、中药材、烟花爆竹配送中心3个;注册登记专业协会3个;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全系统发展各类经营服务网点396个,其中:再生资源经营网点11个,农资经营网点45个,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点68个,烟花爆竹配送网点270个;医药经营网点12个;日用消费品、农资、农副产品、烟花爆竹等网络100%覆盖了全县11个乡(镇)和90%以上的行政村。2015年县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额达8,39亿元。利润总额390万元,资产总额7251万元。

(二)多次荣获上级嘉奖和荣誉称号。2013年度获全省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先进县,受省人民政府表彰,同年列入全省振兴县级供销社39个试点县之一;2014年获全省县级社综合目标考核优胜单位。2014年被评为湖北省县级社综合实力16强;2016年锦山茶业专业合作社分别获得国家农业部和全国中华供销合作总社“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获得全市县级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

(三)团队服务意识强。通城县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团结奋进、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想干事,能干事。工作思路清晰,作风扎实;在认真构建供销合作社系统“五大网络”,拓展供销社经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服务“三农”功能,引领农村农民发展种植、养殖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实现增收,在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作用。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底,升级改造村级综合服务社20家。

——领办或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以上。以绿联兴菊花种植、锦山茶叶、新三汇养殖三大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开展农村土地托管经营服务,有序参与农村土地流转。

——试行供销社与建设银行合作。双方签订裕农富农协议,合作银行每年提供一定规模的信用额度,重点支持供销社企业和基层社建设,安排部分资金帮助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种、基地建设项目一个。

——供销合作社农村现代流通经营网络实现覆盖全县乡(镇)行政村,全系统整体实力明显提高。

三、申报理由

通过综合改革试点,将县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及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打造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实现以城区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组为终端,“三位一体”、统一开放、功能健全、面向“三农”的供销合作社新型组织体系、惠农服务体系和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承担集农资、农产品流通、中药材配送、日用消费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于一体的综合为农服务功能。供销社职能定位、组织体系、体制机制等改革取得新突破,市场竞争力和服务“三农”能力明显增强。

四、实施内容

(一)构建组织新体系

1.健全组织架构。完成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

2.加强供销合作社服务职能定位。强化县供销联社公共事务管理职能,通城县人民政府支持供销社作为政府主导的、承担为“三农”服务职能的合作经济组织,履行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使供销合作社逐步成为通城县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主导农村现代流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综合服务管理机构。

(二)构建服务新体系

县供销合作社依托系统内骨干流通企业,进一步优化区域流通布局,改造提升传统经营网络,打响“供销经营”的老牌子。力争通过1年的努力,全系统基本构建起以骨干企业为龙头,配送中心为依托,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为终端,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综合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体系。

(三)完善经营新体系

以现代流通方式为手段,全面改造传统经营网络,通过整合系统资源,依托优势业务,培植壮大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有较强带动力的龙头企业,运用“两总”(总代理、总经销)经营和连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新的经营服务模式,以此带动供销社发展。在中心集镇建立连锁超市(店),在其他集镇设立连锁店或直营店,在村级网点建立连锁配送销售终端,逐步建立和完善五大经营网络。 
一是社有资产经营网络。充分发挥社有资产实力雄厚的商业优势,在做好社有资产营运的同时,积极参与社有资产市场开发,使其尽快成为供销社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络。以县生资公司为龙头,本着保障供应、稳定价格、保证质量的原则,整合系统网络资源,按照“规范渠道、规范管理、规范品牌、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测土配方施肥、农化综合服务为核心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对外实行开放办社,吸纳不同类型的农资生产厂家和经营、服务实体为成员单位,构筑农资服务新体系。 
三是日用工业品经营网络。以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为龙头,在做好烟花爆竹归口经营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日用工业品配送中心,代理全国各地名优品牌,加工、包装本地农副产品。 
四是再生资源经营网络。以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为依托,加强与系统内外大型加工、回收利用企业的对接,培育壮大再生资源经营龙头企业,积极兴建各类专业性和综合性再生资源市场,以分购联销、连锁配送、代理制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经营效益。 
五是药品经营网络。以中药材公司为载体,利用系统内外的网络优势,积极发展药品的连锁、联合经营。 
(四)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

分类指导,夯实组织基础,把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成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农服务的载体和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体。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利用供销合作社网络、营销、资本、组织等优势,按照专业化、品牌化、一体化发展要求,采取产权结合、牵头领办、业务链接、组织对接、项目扶持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引导合作社开展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2月—3月)。完成通城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报县委、政府批准实施。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6年4月—5月)。一是做好启动实施动员;二是做好各项准备工作,5月底前正式启动。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6月—2015年11月)。一是升级改造综合服务社20家。二是领办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试行供销社与建设银行合作,重点支持供销社企业和基层社建设。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对综合改革试点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乡(镇)行政主要领导、供销社全体班子成员任成员的通城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1.理顺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头管理格局,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2.将供销社合作社社有资产盘活列入县、乡(镇)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对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用地,纳入小城镇建设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用地计划,新建农村社区应安排有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

3.支持供销合作社人才兴社战略,引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供销社创业就业,广泛吸纳社会能人加入供销合作社队伍。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干部职工的培训。

4.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列入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给予财政经费支持。

5.涉农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现代新型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等。

(三)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供销社改革的宣传。对改革中出现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典型要及时进行总结宣传。

(四)强化督导检查

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决策,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特此请示。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