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2929 发布时间:2015-11-19 文章来源:本站 |
社信息宣传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信息宣传工作是反映“三农”动态,宣传工作成效、传播政策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树立供销社对外形象,体现系统整体工作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供销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落实省社、市委、市政府和市直部门关于信息报送的要求,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确保信息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有力促进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现结合我市系统实际,特制定《市供销社信息宣传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信息宣传重点
1、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市供销社重大活动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
2、系统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3、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是村级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基层社、新型庄稼医院建设情况;
4、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是龙头企业建设、“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和盘活社有资产情况;
5、拓展新兴服务领域情况,主要是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取得的成效。
6、供销社自身建设和各项中心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是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普法、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情况;
7、宣传类信息,主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落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一五一十”工程情况,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的措施、动态与成效、经验,参与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动态以及文化体育事业开展情况。
8、针对性强和观点鲜明的调研报告;
9、供销社系统的先进典型。
第二条:信息报送要求
1、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注重时效性。
2、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做到数字准确,防止以偏概全,确保真实性。
3、内容力求简短精炼,主题鲜明,文字流畅。
4、事例具有代表性和一定的影响力,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反映问题信息要有相应的建议和对策,努力挖掘深层次的含义。
6、履行报送程序,各县市区供销社报送的信息要有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市社机关各科室报送的信息要经过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市社机关各科室向上级社和党委、政府报送的信息,由市社办公室归口统一上报,不再单独上报。
7、信息均采用单条形式报送,每条一般不超过300字,重要信息不超过600字,重大信息不超过1000字。稿件(文字和图片)通过电子信箱方式报送,信箱地址:xngxs@163.com。
第三条:信息报送任务
1、各县(市、区)供销社报送业务类信息每月不少于3条。
2、市社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3条,经济发展科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机关其他科室每月报送不少于1条。
第四条:信息考核方式
1、实行通报制度。市社每月通报一次各单位以及机关各科室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2、实行奖惩制度。将信息的报送与采用作为年终目标考评和评先表模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加强组织领导
1、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社机关各科室要落实1-2名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综合能力的干部作为信息员,负责定期完成本单位信息的采编、整理、宣传和报送工作。
2、进一步加强信息员培训,不断提高信息采编水平。
3、本办法自2015年6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