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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实行领导班子成员 包保单位的通知
浏览次数:3205   发布时间:2016-07-06 文章来源:本站

隽供组【2016】2号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实行领导班子成员

包保单位的通知

 

县直各公司、基层社: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供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县委、县纪委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6年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县社领导班子成员包保二级单位,特通知如下:

吴  发:负责全社党风廉政建设;

胡卫平:生活资料公司、废品公司、供销车队;

廖光明:茶叶公司、九岭供销社;

毛汉明:生资公司、中药材公司;

胡四雄:工业品公司、石南供销社、麦市供销社;

洪国庆:利华公司。

 

 

 

 

                    中共通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二0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