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1050 发布时间:2016-04-08 文章来源:本站 |
通城县供销社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通城县供销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通城县供销社办公室,电话:0715-4322620。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网管办的精心指导下,我社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息渠道,通过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社主动通过中国通城网政务系统公开信息8条,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条。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公众需要了解的供销社政策与信息,通过通知公告、部门动态等栏目及时发布;促进供销社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预警、苗头性问题及措施;重大决策以及重要工作的实施落实情况等。2015年,我社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社进一步完善业务咨询电话,设立信箱和电子邮箱,加强民主监督,形成全县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检查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社未收到任何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社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社未受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社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上报信息较少;二是缺少工作业务培训,信息发布时效性掌握不够好,有的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不够规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加大督办力度,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