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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工作意见
浏览次数:3630   发布时间:2015-07-20 文章来源:本站

为深入推进市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抓紧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下简称“三不腐”)有效机制,着力营造干部清正、办事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就在市供销社构建“三不腐”有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取信于民;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有效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用最坚决的态度遏制腐败增量,用最果断的措施减少腐败存量;坚持力度统一,协调推进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促进供销事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通过不懈努力,把惩治的威慑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教育的渗透力和改革的推动力有机融为一体,“两个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纪律规矩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二、主要措施
        (一)抓紧形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1、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四个服从”、“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行为,以及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
        2、坚持违法违纪问题一起查。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市供销系统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社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以及重点领域腐败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坚持抓早抓小。对涉及党员干部职工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注重运用批评教育、约谈、组织调整等多种处理方式,做到有病马上治、小病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
        4、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结合供销系统实际,对易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行业性等重点问题,持续发力,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同时,针对“四风”变形、隐身等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防“四风”反弹。完善监督有效机制,加大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通报曝光力度。
        5、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协助纪检部门查办案件的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倒查追责,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二)抓紧形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6、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成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咸发[2014]7号),党组班子成员做好表率,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递减。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7、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让群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8、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公示预告制度,深化财务预决算等重要政务信息公开,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9、加强反腐法规制度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好法规制度建设“破”和“立”的关系,完善和健全强化监督、纪律审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重点改革项目试点,鼓励大胆创新实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制度反腐的科学化水平。
        10、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供销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和完善。实行社企分离、管办分开。
        11、加强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监管。重点对项目资金、惠农政策、财经纪律执行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加强监管。
        1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遵循的原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配套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实施后评估制度,实行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的全程监督,除依法应保密外,定期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13、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从预算约束、支出控制、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构建全方位、规范性、常态化的“三公”经费监管机制,实行“三公”经费定期信息公开。
        14、坚持科学选人用人。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经常性考核研判,通过党建考核、实绩考评、专项考察等环节,全面深入了解干部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整治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违反程序提拔任用干部、改非干部提前离岗和干部吃“空饷”等问题。
        15、实行新任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任市管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办法(试行)》,逐步在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中试行财产公示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核查工作,逐步提高随机核查和重点核查的比例,强化查核结果运用。
        16、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民主生活,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格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状况。积极探索建立党员干部思想汇报评议制度。
        17、建立制度廉洁性评估机制。严格执行制度出台前廉洁性评估和实施后评估的规定,确保制度制定的廉洁性、合法性、科学性,防止利益冲突,切实解决制度不配套不协调问题,全面提升制度制定的质量。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明确制度制定、实施、监督责任主体,严肃查处、及时通报违反制度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如。
        (三)抓紧形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18、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观念等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党章和党史教育,推行党员干部阅读清单,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兑现为民承诺,激励党员干部在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守纪律讲规矩等方面作表率。
        19、深入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供销人“扁担精神”的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0、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到咸宁监狱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21、探索建立廉洁宣誓制度。积极开展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和廉洁宣誓活动,形成经常性和长期性的廉洁宣誓教育格局,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22、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廉政文化熏陶,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用公正法治、清正廉洁等廉政文化理念,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构建“三不腐”有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党组书记赵显院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纪检监察室,党组成员涂国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专人开展具体工作。
    (二)加强监督指导。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剖析原因,督促整改,确保活动整体效果。
(三)强化舆论引导。坚持典型引路,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15年7月20日